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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划定双节价格监管“红线”
2025-09-24 12版 社会


  本报记者 刘琴 见习记者 路诗洁
  
  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双节临近,节日消费与旅游消费进入高峰期。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9月23日,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专项通告,明确划定价格行为“红线”,对旅游、住宿、餐饮等五大重点行业提出明确规范,其中相互串通、操纵价格等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通告要求,全市各类经营主体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开展经营,严禁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经营者需依据成本与市场供求合理定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同时必须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杜绝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费用,严禁通过虚假标价等手段实施价格欺诈。
  针对节日消费热点领域,通告细化了五大行业的价格行为规范。在旅游行业,景区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需公示门票、停车场等全部服务价格,禁止通过“园中园”、捆绑联票等形式变相涨价。住宿行业被明令禁止对预订客房任意加价,不得使用“房价X元起”等模糊标价误导消费者,也不得通过缩短结算时间变相提价。
  餐饮行业的价格规范直击消费痛点:菜品需明确标价,禁用“时价”“面议”等模糊表述,同一菜品在标价签与点菜单等渠道的价格必须一致;非免费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纸巾等需单独公示价格,消费结算前需向消费者出具清单。零售行业则需杜绝虚假折扣、低标高结等行为,价格比较时标注的原价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停车场需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与投诉电话,落实前半小时免费停放政策,政府定价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
  为强化监管震慑力,通告明确了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万元罚款;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300万元罚款;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将面临5倍违法所得或500万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200万元罚款。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开展自查自纠,以诚信经营维护城市形象。同时提醒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妥善保存证据,通过12315、12345热线及时投诉举报。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节日期间市场巡查与价格动态监测,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全力保障双节消费市场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