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背景下,跨省域区域协同成为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优化空间格局与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但跨省域合作容易陷入“地方保护、竞争性招商、重复建设”的困境。党的二十大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跨省域协同提供新的价值基础与制度逻辑。本文在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与空间政治经济学框架下,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界定为一种能够扩展广义信任、稳定市场预期并降低信息不对称与契约执行风险的非正式制度安排。据此构建“共同体意识、制度同构、产业协同”的“文化、制度、产业”三段式传导机理。本文以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为例,在分析其特殊性基础上,提出以制度设计与新质生产力协同推进为核心的实践路径,为跨省域协同治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空间政治经济学;区域协同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区域发展逻辑由“单一区域增长”转向“整体统筹、协调融合”。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推进,跨省域协同成为区域治理的重要议题。但在实践中,协同不仅面临产业结构趋同、要素错配与利益分配不均等经济问题,还叠加行政体制差异、治理权责错位等制度性约束,合作往往依赖项目推动,难以实现常态化运行。其根源在于,跨省域协同并非发生在抽象市场中,而是嵌入由行政区划塑造的空间结构之中。
空间政治经济学认为,当潜在统一市场被切割为多个“准市场”时,制度摩擦与政策不连续性会抬升交易成本。其主要表现为三类:一是因规划口径不一、审批路径不同和跨域执法协作不足而产生的协调成本;二是由信息不对称、违约风险与政策不确定性叠加形成的契约成本;三是要素错配、同构竞争与重复建设导致的机会成本,进而稀释规模经济与集聚收益[1]。在此结构下,各方更倾向于追求“局部最优”,区域协作易陷入囚徒困境,表现为机制松散、动力不足、难以持续。
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以下简称“乌大张合作区”)。自2014年启动以来,在基础设施互联、生态治理协作、文旅推广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制度化成果有限,市场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区域协同仍偏松散,难以将“政策推动”转化为“内生驱动”。党的二十大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并要求在制度建设中落实共同体理念。共同体意识所强调的“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有助于扩展合作主体的信任半径与责任边界,动跨域协同由博弈关系走向利益共享。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定位
(一)经济地理学视角:规模经济、空间集聚与要素流动
新经济地理学强调规模经济、要素流动与产业集聚对区域整合的推动作用,系统解释了集聚形成及中心—边缘结构的演化机制[2]。但该视角主要关注市场力量,对跨行政区协同中制度壁垒、地方保护与治理权责分割的解释相对不足。
(二)新制度经济学视角:规则安排、交易成本与制度同构
North将制度界定为影响经济绩效的“游戏规则”,其核心功能在于降低不确定性与交易成本[3]。相关研究揭示了跨省域协同中规则碎片化与承诺不可信引发的激励不相容与合作不稳定问题,但对制度如何获得跨省域主体认同、以及非正式制度如何稳定合作预期的机制阐释仍显不足。
(三)社会资本与区域治理视角:信任网络与合作绩效
社会资本理论强调信任、规范等对治理绩效的基础性作用[4]。在跨省域协同中,社会资本既影响政府间合作,也影响企业投资与要素流动预期,是交易成本的重要“软变量”。但现有研究多停留在描述层面,对文化因素如何通过经济机制影响协同行为的分析仍不充分。
(四)共同体意识研究:价值整合、文化纽带与治理效能
国内研究普遍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凝聚社会认同、提升治理效能方面具有重要作用[5],将其系统引入跨省域协同的经济学分析虽提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作用,但缺乏对制度与协同机制的深入讨论[6],难以回答区域合作如何实现长期稳定的问题。
(五)研究定位
基于上述文献,本文将共同体意识视为一种通过扩展广义信任与规范预期而降低交易成本的非正式制度,并进一步探讨其如何经由制度同构与利益补偿机制,将价值共识转化为治理能力,进而推动跨省域产业协同的可持续发展。
三、理论框架:共同体意识、制度同构与产业协同的三段式机制
为回应跨省域协同“为何难以持续、如何走向稳态”的现实问题,本文构建以共同体意识、制度同构与产业协同为核心的分析框架,分别对应文化、制度与产业三个维度,并在机制上概括为“动力源、转换器、落脚点”的递进结构。
(一)文化:作为跨域协同的动力源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可被理解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其核心作用在于通过扩展信任半径与共同预期,为跨域合作提供稳定的心理与价值基础。通过共同叙事、共同身份与共同责任,推动跨域合作由一次性博弈转向持续合作。信任与认同的积累抑制机会主义行为,并强化对违约的内生约束。因此通过共同体意识所构建的文化基底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监督执行与违约风险等交易成本,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制度:作为协同运行的转换器
非正式制度需要通过制度建设转化为稳定可预期的协同结构,其关键在于减少制度摩擦并重塑激励约束。通过规则互认实现制度同构,通过明确成本分担与收益共享机制清理行政成本外部化,并辅以可计算、可分配、可问责的互商安排,跨域合作由“政策推动”转向“理性选择”。制度统一与责任清晰压缩了政策套利与地方保护空间。由此,协调成本、契约不确定性与公共治理成本得到系统性降低。
(三)产业:作为共同体机制的最终落脚点
共同体意识与制度建设的现实指向,在于推动区域产业协同与新质生产力的跨域布局。在统一规则与稳定预期下,通过要素重组与分工重塑,协同得以突破同构竞争与零和博弈。跨省域产业协同不仅带来增量收益,也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性与韧性。由此,机会成本下降,规模经济与集聚效应得以在更大空间范围内实现。
(四)机制闭环:从降成本到稳态协同
总的来说,三者并非线性推进,而是相互强化的循环过程。信任与共同预期降低交易成本,推动制度同构落地;制度稳定又为产业协同提供可预期环境;协同收益的持续释放反过来巩固认同基础。由此,跨省域协同由项目化合作转向可持续运行的稳态结构。
四、乌大张合作区的特殊性与协同困境
乌大张合作区的重要事实在于,其合作已具备持续推进的组织化基础。合作区自启动以来,形成了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会商机制,并签署多项合作协议,现已进入“第二个十年”的发展阶段。这表明,合作并非从零起步,而是处于由“协议密集”向“制度固化”转变的关键窗口期。同时,作为跨省合作区,其发展仍受到自身地理特性和现实困境的制约。
(一)区域特殊性:农牧交错带—长城文化带叠加的战略节点
乌大张合作区兼具生态、能源与通道等复合功能,具有显著的空间政治经济学特征。
1.京津冀生态屏障属性。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具有显著外部性,收益跨域、成本在地,客观上要求跨省域的制度化协同。
2.能源后备与新能源潜力。传统能源基础与风光资源禀赋并存,为“能源输出地、绿色能源与绿电消纳、产业升级”提供可能。
3.由资源型向枢纽型转型的现实需求。具备向绿色算力、现代物流、文旅康养中心升级的场景与基础,但转型依赖跨省域的共同投入、共同受益与共同约束。
4.文化同源与社会资本潜力。长城文化、察哈尔文化与农牧文化等共同符号体系,为构建共享叙事与扩展信任提供社会基础,可作为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软资源”。
(二)协同困境:社会资本不足、制度不稳与产业链条割裂
1.社会资本维度。大同、张家口拥有较为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乌兰察布具备草原旅游优势,但长城文化与农牧交错带文化等共同符号尚未有效转化为经济收益。公众层面的共同体认同仍较薄弱,难以形成稳定预期,企业投资布局总体保持谨慎。
2.制度维度。合作区已形成联席会议与轮值等初步机制,但在规则互认、标准统一、统计核算协同和联合问责等“硬机制”方面供给不足,合作承诺仍主要依赖行政推动,尚未形成可持续的制度驱动。
3.产业维度:能源、文旅、物流等领域具备互补空间,但产业结构趋同与重复建设问题仍然存在。数据、技术与人才等要素跨域流动受限,创新协同不足,难以形成稳定的跨域产业分工与供应链韧性提升。
(三)省域经验的可对接性
笔者所在的山西作为全国首个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围绕单一能源结构提出了“规则创新、要素重组、产业升级”的转型路径。同时,山西持续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为乌大张合作区在跨域文旅品牌共建、交通文旅融合及文化遗产协同保护等方面提供了可借鉴的政策工具。这些省域改革经验与合作区现实需求具有较强契合性,有助于将共同体理念落实到可操作的制度工程与产业工程层面。
五、实践路径:共同体意识引领下的制度设计与新质生产力协同推进
乌大张近年来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表明三地并不缺乏合作意愿。2024年11月在张家口召开的第九届联席会议以改革和产业合作为主线,围绕数据、可再生能源、现代制造等6类产业展开对接,并回顾11年来累计签署56项合作协议。但总体看,合作仍以协议推动为主,易停留在阶段性热度,缺乏可持续的实施机制。为此,本文从制度设计与新质生产力协同两个层面提出实践路径。
(一)制度设计:把“共同体叙事”变成可兑现的规则红利
共同体意识的现实意义,不在于强化口号表达,而在于将跨域合作由“阶段性协作”转向“长期制度安排”。其一,应推动联席会议机制向常设化执行延伸,以常态化协同专班承接议题,降低反复协商与谈判成本。其二,应做实规则同构,抑制同质化竞争。乌张大部分项目“重复上马”,并非缺乏项目储备,而是各地在同一赛道上通过政策优惠争抢资源,形成低水平内耗,有必要推动企业在统一规则下决策、地方在统一边界内招商。
在实践层面,内蒙古2024年通过政府办公厅文件支持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绿色算力发展,将绿电比例等硬约束纳入制度文本,并推动绿电直供以稳定用能预期;河北以发改委通知推进绿电直连项目清单化管理,将项目规模与管理要求明确落地。这类做法为跨域规则统一、避免重复建设提供了可复制的制度模板。
更为关键的是,应正视跨域协同中的“成本外部化”问题。生态修复、通道维护与联合监管往往呈现“一地投入、多地受益”的特征。对此,应对跨域重大项目提前约定统计协同与收益分摊机制,对生态公共品建立稳定的补偿与分担规则,并通过负面清单与联合问责约束地方保护行为。
(二)新质生产力协同:用“算电、通道、文旅”夯实协同收益
制度安排是基础,新质生产力是将协同转化为结构性收益的关键抓手。第一条主线是“算电协同”。乌兰察布与张家口的算力与新能源优势已在政策层面得到强化,下一步应将山西的能源转型、装备制造与应用场景纳入同一链条,通过统一绿电认证、能耗口径与绿色算力评价体系,形成跨域协同闭环。
第二条主线是“通道经济”。2024年12月31日集大原高铁开通运营,把乌兰察布与大同等节点城市的时空距离显著压缩,其意义在于降低供应链组织与人员流动成本。后续应依托高铁节点与园区平台,推动跨省域仓配协作、多式联运与供应链服务一体化,将“过路流量”转化为“产业沉淀”。
第三条主线是“文旅协同”。2025年山西印发《高质量推进黄河 长城 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为乌大张文旅协同提供了现实参照:一是以旅游公路为主线,系统串联长城文化、草原生态与冰雪资源;二是推进统一品牌下的联合营销与平台化运营,通过门票互认、联程交通与协同推广,将分散客流转化为规模效应。
总体而言,乌张大实现“稳态协同”,需在共同体意识引领下同步推进制度工程与产业工程:一方面通过制度设计持续压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以新质生产力协同夯实长期收益基础,推动合作区由“行政区经济”向更具内生动力的“共同体经济”转型。
六、结论与展望
本文在“文化、制度、产业”三维框架基础上,引入空间政治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阐释共同体意识如何降低跨省域协同交易成本。共同体意识通过稳定预期降低交易成本;制度同构与行政成本外部化清理,将价值共识转化为可执行的制度红利;产业协同则减少区域摩擦与同质化内耗。以乌大张合作区为例,协同能否形成稳定趋势,关键在于制度落实程度,以及是否摆脱资源依赖、推动新质生产力形成持续的经济协同。
未来研究可从两方面深化:其一,围绕共同体意识对投资预期、企业进入与人才流动的影响开展可验证的经验分析;其二,运用计量方法对区域协同制度设计进行量化评估,以提升相关理论的经济学可检验性。【本文受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专项研究课题资助(项目名称: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融合机制研究:共同体意识驱动下的区域协同发展路径,项目编号:ZLKTQN25035)】
参考文献
[1] ranklin Obeng-Odoom,“Spatial political economy: the case of metropolitan industrial policy”(2022)
[2] KrugMan, P. Increasing Returns and Economic Geography.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91.
[3] North, D. Institutions,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4] Putnam, R.Making Democracy Work: Civic Traditions in Modern Ital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3.
[5]蔡英辉.地方政府间伙伴关系:跨域治理的解困之道[J].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 2013
[6]郭佳楠.新质生产力赋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逻辑、现实问题与实践进路[J].边疆经济与文化,2026 ●太原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刘晓东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殷嘉怡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跨省域协同的空间政治经济学解释
2026-03-04 13版 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