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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多家单位及个人获省级非遗表彰
2026-03-19 09版 文旅融合

本报记者 张云鹏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决定》,集中表彰全省非遗保护领域的先进典型。晋中市共有4个集体、2名先进个人、10名优秀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入选,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再获省级肯定。
  本次表彰共授予29个单位“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人“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80人“山西省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称号。晋中市获评数量位居前列,充分彰显了晋中市非遗保护工作的扎实成效与深厚底蕴。晋中市获评“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的是:山西鑫炳记食业股份有限公司、寿阳县人民文化馆、山西省榆社县古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遥县唐都推光漆器有限公司;获评“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的是:灵石县文化和旅游局非遗保护股股长王俊伟,太谷区文化馆副馆长、副研究馆员赵红艳;获评“山西省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是:薛生金、温建明、梁卫国、刘开宝、郭华、郭全秀、吴登峰、钱松涛、韩晋卫、石晋花。
  此次表彰,既是对晋中市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为全市非遗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下一步,晋中市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持续夯实非遗保护根基,推动非遗传承创新、文旅融合发展,让本土非遗薪火相传、焕发新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