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钰钦
近日,太原市司法局发布公告,对《太原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草案)》已被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列为2026年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旨在通过立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为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立法聚焦重点 筑牢创新法治根基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条例(草案)》共分五章五十一条,涵盖总则、保护、创造与运用、服务与管理、附则五大板块,构建起覆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工作机制。
《条例(草案)》明确,太原市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以及相关活动均适用本条例,坚持激励创造、强化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优化服务的原则。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建立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部门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依法负责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与促进;著作权管理部门负责著作权保护;农业农村、规划和自然资源、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司法行政、商务、文化和旅游、文物、网信、海关等部门按职责协同推进工作。
《条例(草案)》提出,将立足太原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定位,结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深化知识产权要素配置,构建与区域发展战略相匹配的知识产权综合治理体系。同时,鼓励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晋创谷科创产业园等园区立足功能定位,探索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路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全链条保护
在保护层面,《条例(草案)》构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企业自治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部门将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依法处置假冒专利行为;健全商标保护制度,建立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强化驰名商标保护;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使用,明确禁止十类侵犯地理标志的行为,包括产地外违规使用、冒用标志、销售侵权产品等。
《条例(草案)》还聚焦重点产业保护,要求围绕区域重点产业实施专利导航项目,为政府决策、产业规划、招商引资等提供指引;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对财政资金投入较大的重大经济活动开展分析评议,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赋能产业升级 激发创造运用活力
围绕创造与运用,《条例(草案)》明确多项支持措施。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进优质服务机构,推动与行业、产业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供权利登记、交易撮合、评估评价、运营转化、金融服务等一体化服务。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专利导航,在研发、运营、人才遴选中应用导航成果;支持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实施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为创新主体提供政策宣讲、纠纷应对、创新指导等公益服务。
同时,《条例(草案)》提出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将知识产权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内容;鼓励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联合企业、服务机构培养应用型人才,培育复合型、专业化服务人才队伍。
优化服务管理 夯实发展保障
在服务与管理方面,《条例(草案)》要求制定实施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工作指引和公共服务清单、标准、流程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培育、指导和监管,规范执业行为。
支持引导创新主体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展管理规范认证,推动企业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中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鼓励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岗位,推进知识产权专员制度建设。扶持知识产权行业组织发展,加强成员自律管理,指导协助成员解决纠纷、防范风险。
太原将立法全链条护航知识产权
2026-04-09 13版 综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