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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2026-06-09 02版 要闻

本报记者 赵云云

  6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叶晋明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6年6月5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的修订出台,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2024年两次修正提出的新要求,解决当前我省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不完善、推广与应用不规范、保障激励措施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为提升农技推广效能、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据介绍,《办法》修订后共六章三十七条,主要围绕五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明确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理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农技推广中的职责。二是界定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乡镇农业技术服务岗位、农业科研单位、村民委员会等各类主体职能,鼓励和支持涉农企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推动构建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推广体系。三是突出对有机旱作农业技术的推广,明确各级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及其专业人员、乡镇农技服务岗人员的公益属性,确保技术推广回归服务“三农”本位。四是建立资金与财产保障长效机制,打通农业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通道,保障其相关待遇。五是明确对骗取推广资金、物资、待遇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姚继广说,《办法》的修订,高效赋能了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办法》立足我省农业特色,在推广职责中明确,重点推广有机旱作、智慧农业、绿色农业等一批贴合我省实际、适配产业发展的先进适用技术,持续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种养效益,有力推动全省特优农业提档升级、带动农户稳产增收。在推广模式上,支持各类主体建设示范基地、智慧农(牧)场等应用场景,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大田。同时,鼓励农技人员依托短视频、线上平台等新媒体,常态化为农户答疑解惑、精准指导,让群众找技术、学技术、用技术更便捷高效,真正把农业科技精准送到田间地头、惠及千家万户。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姚继广说,下一步,将以《办法》施行为契机,强化责任落实、细化执行举措、强化监督问效,切实把法规条文转化为田间实效,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推动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