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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升级非煤矿山设施提升安全保障
2026-06-09 13版 综合新闻

本报记者 王钰钦

  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全省非煤矿山基础设施建设、机械化自动化改造、智能监测预警等重点任务,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为核心目标,全面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非煤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立足国家及我省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部署,结合省内非煤矿山发展实际制定,区分新(改、扩)建矿山与在产矿山分类施策,坚决杜绝“一刀切”式改造。要求新(改、扩)建矿山在规划设计阶段,同步完成掘进、装药、铲装、运输、采剥等全流程机械化、自动化布局与施工;现有生产矿山需结合资源条件、生产规模、剩余服务年限等情况,推行一矿一策,量身制定升级改造方案。通过系统性改造,持续压缩单班入井人员数量,推动凿岩、排土、支护等“险累苦脏”岗位实现少人化、无人化作业,从源头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在重点工作任务方面,我省划定建设标准,全方位夯实非煤矿山发展根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求新建矿山配套完善水、电、暖、网及“三堂一舍”等生活办公设施,基建结束后严禁使用活动板房、集装箱等简易设施。矿山要设立独立调度室,地下矿山调度室集成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露天矿山配备全过程视频监控、边坡在线监测等设备,调度人员实行24小时双人在岗值守制度,保障突发事件快速处置。
  《指导意见》明确,新(改、扩)建地下矿山全面推广凿岩台车、装药台车、铲运机等机械化装备,鼓励应用掘进机、皮带输送机实现连续作业;露天矿山普及大型钻机、智能矿用卡车等设备,打造无人化采剥、运输作业模式。现有矿山也需针对性升级采掘、运输、监控设备,全面提升机械化开采能力。
  《指导意见》要求强化辅助设施自动化改造,地下矿山的通风、排水、提升等设备实现远程遥控、无人值守,皮带运输系统配备智能巡检机器人;露天矿山搭建自动化辅助生产管控系统,推广无人机开展巡检、测绘、三维建模等工作。同时,全省非煤矿山需搭建稳定可靠的通信网络,配齐专用互联网专线、独立机房及UPS电源,实现采掘工作面、巷道、采场、排土场、炸药库等重点区域网络与视频监控全覆盖,严格落实“无监控不作业”要求。
  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全省地下非煤矿山、边坡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露天矿山,要将人员定位、边坡监测、安全监控等数据统一接入省级及国家级在线监测预警平台。针对存在采空区、顶板不稳定、开采深度达800米及以上的深部地下矿山,强制要求安装在线地压监测系统,实现风险实时感知、提前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