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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2026-07-17 08版 红领巾周刊

  少先队员代表要征集队员意见建议,向大会提交红领巾小建议。成人代表要经常到学校、校外活动场所、社区等少年儿童集中的地方走访,了解反映队员需求和各方意见建议,形成建议案或调查报告提交大会。

第四章 少先队工作委员会
  第十六条 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是全国和地方少先队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构。少先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少工委”)由同级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少工委在同级少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党的指示、团组织和教育部门的部署及少代会的决议,领导少先队经常性工作。少工委办公室是少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团委,与同级团委少先队工作部门合署办公。少工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在同级团委领导下进行。
  第十七条 少工委由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党政有关部门、群众团体、解放军、辅导员、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专家学者、社区和校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和少先队员代表组成。县(市、区、旗)及以上少工委中来自基层单位的委员要占50%以上。
  成人委员的条件是: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责任感使命感强,专业能力突出,在所属领域具有较强代表性。
  少先队员委员的条件是:听党的话、跟党走,模范遵守队章,组织意识强,小骨干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有一定的履职能力。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少工委全会选举产生本级少工委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由共青团和教育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以及优秀辅导员、中小学书记(校长)代表等担任。县(市、区、旗)及以上少工委设挂职、兼职副主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