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钰钦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编制《山西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现场评审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将进一步细化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人员能力评审标准,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可溯源的检验评审体系。
据悉,《指南》适用于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首次申请评审、复查换证评审、迁址变更评审及新增检验事项等各类现场评审工作,相较于原有评审规则,《指南》对评审内容、技术参数、判定标准、操作流程进行全方位细化,填补了省内机动车排放检验现场评审精细化管理空白。
《指南》聚焦检验核心要素,从通用要求、检验检测设备、标准物质、检测软件、视频监控、人员能力六大维度搭建全链条评审体系,配套标准化评审报告样张,实现评审工作“清单化核查、数据化判定、规范化留痕”。在设备管理方面,对于汽油车、柴油车各类排气分析仪、不透光烟度计、底盘测功机、OBD诊断仪、气象站、发动机转速计等核心设备,明确计量溯源、证书合规、性能参数、现场测试、管路布设五大审查要点,细化测量范围、示值误差、响应时间、重复性等精准技术指标,同时严格落实“明管明线”布设要求,杜绝人为干扰、违规改装等问题。
在标准物质与软件管控方面,《指南》明确标准气体、滤光片、标定砝码等计量器具的配置标准、精度等级及有效期管理要求,细化各类检测工况对应的标准气体浓度参数。同时强化检测软件风控能力,强制要求系统具备设备自检锁止、异常工况中止、数据全程留存、不可篡改等功能,明确检测过程数据与OBD数据时间对齐、禁止数据修约,同步规范网络设备、软件运算包哈希值唯一性管理,从技术层面杜绝检测数据造假。
视频监控监管标准同步升级,新规要求检测线配备全景、对角双路监控及柴油车专用移动式摄像机,全覆盖监测外观检验、尾气采样、设备操作、电脑显示等关键环节,监控分辨率不低于720P,且需保障24个月录像可追溯,检测过程实时接入服务大厅公示,实现检验全过程透明可查。
人员能力考核更加严格,明确授权签字人、检测人员、技术负责人的实操考核标准,要求从业人员熟练完成车辆外观检验、OBD诊断、多工况尾气检测及设备日常校验维护等实操项目,限定标准化操作时长,全面压实检验人员岗位责任,从源头提升检测队伍专业能力。
为保障评审公平公正、全程可溯,《指南》建立清晰的评审结论判定规则,实行量化打分判定:零项不符合为评审通过;不符合项≤5项可限期整改复审通过;不符合项>5项直接判定评审不通过。同时明确关键评审环节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影像资料,实现评审过程闭环管控。
山西细化机动车排放检验评审标准 公开征求意见
2026-08-11 14版 综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