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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法院亮出五年生态司法成绩单
2026-08-14 13版 综合新闻

本报记者 庞勇

  8月11日,朔州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十四五”期间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6起典型案例,全面梳理五年来环资司法工作成效,安排部署法典落地落实相关工作,以司法之力守护塞上绿都生态底色与边塞历史文脉。

构建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模式

  2021年以来,朔州两级法院立足本市桑干河源头、矿产资源富集、古长城遗存众多的地域特色,构建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专业化审判模式,全方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司法保护,交出亮眼生态司法答卷。
  刑事审判方面,坚持从严惩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五年来共审结相关刑事案件89件,依法适用实刑、罚金刑,将生态修复成效作为重要量刑情节。其中右玉法院审理31人非法拆解处置废旧铅蓄电池污染环境案,在判处刑罚基础上,全省首次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民事领域妥善化解工矿污染、开采损害、养殖侵权等各类纠纷692件,坚守“修复为主、损害担责”审判理念。行政审判审结环保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50件,以司法约谈、司法建议等方式监督规范环保行政执法。同时,稳妥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件,全方位筑牢生态安全司法防线。
  立足资源型城市生态治理、流域水源保护、文物传承保护三重需求,朔州中院打造独具本地特色的环资司法保护体系。在朔城区、怀仁市、山阴县、应县设立4个桑干河生态资源保护法庭,守护京津冀上游水源涵养廊道。平鲁区专设环境资源保护法庭,集中审理矿产开发引发的生态损害案件。建成全省首家应县木塔文物保护法庭,在山阴广武、右玉杀虎口设立古长城司法保护基地。
  队伍与机制建设同步提质增效。朔州市中院设立专门环资审判庭,基层法院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合议庭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力量,吸纳环境专业人民陪审员;选聘28名环保、水文、文物修复领域专家组建智库,35名法官志愿者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该院牵头政法、生态环境、水利、文旅等多部门建立“1+6+N”“长城·桑干河”生态文化司法保护协同机制;联合公安、检察、生态环境部门出台行刑衔接实施意见,凝聚生态治理多方合力。五年来,全市法院开展巡回审判12场、生态普法活动41次,覆盖群众近3万人次,推动绿色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公布6起环资审判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同步公布6起环资审判典型案例,覆盖山林失火、非法占用林地、滥伐防护林、非法饲养保护野生动物、危险废物污染等重点领域。案例均贯彻“谁破坏、谁修复”修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刑事惩戒、生态赔偿、补植复绿相结合的方式,既严惩违法行为,又发挥以案释法作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提供鲜活司法参考。其中违规上坟引发林地失火案、无证占用公益林地经营煤场案、滥伐防护林公益诉讼案、私自饲养保护鸟类案等,精准回应群众身边常见生态违法问题,纠正大众认知误区。
  针对长城与桑干河协同保护、矿区生态修复等热点,法院相关负责人作出解答。针对长城、河道生态文物叠加保护难题,朔州市划定专属司法保护红线,所有损毁边塞古迹案件归口环资庭审理;针对矿区生态修复,推行补植复绿、生态赔偿金、劳务代偿等机制;针对桑干河流域全域管护,实行跨县域案件统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正式施行。朔州中院明确下一步四项重点工作:全方位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扩大普法覆盖面;精准适用法典审理各类环资案件,统一环境侵权、生态修复、公益诉讼裁判标准;深化多部门协同治理,优化“1+6+N”保护框架;加强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培育复合型司法人才。
  朔州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两级法院将以此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全面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贯彻,持续深化特色环资审判机制建设,统筹生态保护、矿山修复、文物传承各项工作,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为朔州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