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钰钦
近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对全省长护险的参保缴费、失能评估、护理服务、基金管理和机构定点等全流程作出系统规范。
覆盖全省各类参保群体
规程明确,长护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保、同步缴费,覆盖全省各类参保群体,包括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各类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区分如下:
单位职工:费率为0.3%,用人单位和个人同比例分担,各为0.15%,缴费基数同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以月工资6000元计算,个人每月只需缴纳9元。
退休人员:费率为0.15%,由个人按月缴费,原用人单位不缴费,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养老金。以月养老金4000元计算,个人每月缴纳6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按单位职工费率标准缴费,缴费基数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参加居民医保的按未就业城乡居民政策参保。
未就业城乡居民:费率为0.3%,筹资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合理分担,分担比例为1∶1。各统筹地区建立长护险当年,未就业人员缴费率减半从0.15%起步,用5年时间逐步过渡到0.3%。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本人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长护险的个人缴费。退休人员缴费部分经本人同意,由医保经办机构在基本医保按月定额划入个账时同步代扣代缴,也可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其基本养老金代扣代缴或本人通过现金等方式缴纳。
失能人员有三类服务可选
失能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或机构护理三类服务类型。失能评估通过后,长护专员结合护理服务建议,与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沟通协调后形成护理服务计划,自评定结论作出次月起享受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护理服务类型变更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享受长护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出现死亡的、经重新评估不符合条件的、中断缴费的、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等情形,终止或中止待遇享受。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应从住院次日起暂停长护险服务待遇,从出院之日起恢复。
此外,长护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做到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费用结算流程包括定点机构申报、经办机构初审、复核、拨付四个环节,评估和护理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按月结算。
下列费用不纳入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在非定点机构发生的费用;机构床位费、膳食费等非护理费用;应由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应由第三方依法承担的护理费用;在境外发生的费用等。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参保人员,不重复享受长护险待遇。
山西出台长护险规程全流程规范照护服务
2026-08-17 11版 健康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