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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征求意见部分区域机动车禁鸣喇叭
2026-09-14 13版 太原新闻

本报记者 郭丽菲

  近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就《关于在城市部分区域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6日。
  为减少机动车噪声污染,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太原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等有关规定,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编制了《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禁鸣区域为:绕城高速东环段、唐槐路、金谷路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姚村段)以东,小牛线、汾潇街以北(不含上述边界道路)范围内所有道路。禁鸣时间为全天24小时,禁鸣对象为所有机动车。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了几种例外情形: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等情形应当鸣喇叭示意的,不受禁鸣区域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公告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禁鸣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管理,增强社会公德意识,共同维护良好城市形象。市民可通过电子邮箱tyhbqyc@163.com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