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钰钦
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6年“铁拳”行动暨酒类执法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6起案件涉及阳泉、太原、汾阳、高平、文水等地,涵盖生产、销售、直播营销、委托加工等环节,罚款金额累计超过340万元,有力震慑了酒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在打击侵权假冒方面,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商标权利人协同作战,对制售假冒白酒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和全链条追责。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及汾酒集团工作人员,对武某某租赁的库房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假冒“汾酒集团汾清酒A15”“汾酒集团一坛香酒”“汾酒集团纯酿酒”等白酒共计23882盒,货值金额127.15万元。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属地政府,对村民王某某家中开展执法检查,查获其自行灌装的假冒汾酒256瓶及包装材料,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5万元。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红都烟酒商行销售的“巴拿马20汾酒”等3种假冒汾酒共12瓶,被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及侵权商品,并处罚款17.5万元。
在整治生产环节掺假掺杂和标签虚假方面,执法部门坚持全链条穿透式监管和“处罚到人”。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西汾河缘酒业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其用食用酒精、香料等勾兑白酒,并虚假标注原料、产品标准及酒精度。执法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产品,处罚款115.58万元,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对厂长李某罚款2.15万元,构建起“企业违法+个人担责”的双重惩戒机制。山西千龄老酒坊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颂原浆酒”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的53%vol不符,被责令停产停业30天,并处罚款44.64万元。2026年4月,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停产停业期间继续违法经营,再次对其罚款26万元、没收违法产品,并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该案通过递进式惩戒,形成了“发现即查处、违法即严惩”的闭环监管。
在规范直播营销新业态方面,执法部门注重穿透追责委托方责任。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西鸿雁千秋贸易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其在直播中未经授权擅自使用“3·15”等标志及名人肖像、声音作虚假宣传,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10万元。该案将线上虚假宣传与线下质量违法一并查处,为同类委托加工模式下的违法行为认定提供了执法参考。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还体现出惩教结合、服务型执法的特点。对重复侵权主体,执法部门在依法从重处罚的同时,责令其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引导经营主体补齐管理短板、合规经营。
我省公布“铁拳”行动暨酒类执法典型案例
2026-09-24 12版 综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