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庞勇
9月23日,朔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以及朔州市配套政策优化调整相关情况。新修订条例于9月20日正式施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本地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出台14项配套优化举措,覆盖缴存、提取、贷款全业务链条,扩大制度普惠覆盖面,丰富住房消费使用场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安居需求。
据介绍,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市设立6个管理处,多个银行服务网点及经办机构,构建起全域公积金服务网络。截至目前,全市缴存单位4270家,缴存职工16.57万人,缴存总额达305.53亿元、缴存余额111.58亿元;累计办理提取193.95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90.65亿元,累计上缴财政增值收益11.08亿元。
本次国务院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该条例颁布以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系统性调整,共作出20处关键修改。条例立足住房发展进入提质宜居新阶段现实,回应灵活就业群体住房保障诉求,新增自住住房装修、物业费缴纳提取场景,取消租房提取收入比例限制,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同时压实单位缴存法定义务,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加大违规惩戒力度,推动公积金从单一购房支持转向覆盖安家置业、居住养护的全周期住房保障体系。
围绕条例落地,朔州从缴存、提取、贷款三大板块推出14项配套新政。缴存方面推出6项措施,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规则,划定参保年龄条件,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500元、1000元、1500元三档月缴存额度;统一缴存基数核定标准,规范缴存协议、扣款规则,新增缴存档案双轨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宽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自愿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与单位在职职工平等享受提取、贷款全部使用权益。
提取服务实现扩容升级,新增自住住房装修、自住住房物业费缴纳、老旧小区住宅电梯更新三类提取业务。政策明确,自住住房装修提取,职工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不超过1500元/㎡;自住住房物业费家庭每年提取上限3000元,额度不可结转下年;老旧小区电梯更新提取,额度不超过家庭分摊自付费用。
贷款管理持续提质增效,贷款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落实全国缴存记录互信互认,便利异地贷款、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朔州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申请贷款额度可上浮20%。公积金执行全国统一低利率标准,首套房5年(含)以内年利率2.1%,5年以上年利率2.6%;二套房5年(含)以内年利率2.525%,5年以上年利率3.075%。存量公积金贷款随国家政策自动调整利率,无需职工提交申请。
发布会同时发布风险提示,全市公积金所有业务均免费办理,新政细则、办理流程仅通过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权威发布。提醒广大市民切勿相信黄牛、黑中介有偿代办,谨防诈骗。
朔州出台14项配套政策释放民生红利
2026-09-24 13版 综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