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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以法治化手段推动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提质增效
2026-09-29 02版 要闻

本报记者 赵云云

  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开发区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将推动我省以法治化手段推动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能级跃升、提质增效。

构建开发区法治管理体系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杨向群介绍,《修改决定》共计23条,围绕深化改革活力、聚焦产业主业、破解发展难题、规范运行管理四大维度,内容进行全面优化、细化和完善。
  在深化体制改革、激发发展活力方面,我省将成熟改革经验固化为法治制度,持续释放园区发展动能。明确强化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动态退出机制,建立开发区“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体系。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在核心经济工作中的主体职责。精准推进社会事务剥离改革,对具备条件的开发区有序剥离社会事务职能,暂不具备条件的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开发区聚焦经济发展主责主业。
  在聚焦主责主业、增强发展动能方面,条例精准锚定产业发展方向,助力产业迭代升级。明确开发区要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立足园区特色和资源优势,引导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精准招商、以商招商,培育龙头企业、集聚上下游配套企业,持续延链、补链、强链,构建集群化、链条化产业发展格局。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大力培育科技服务、现代物流、金融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在补齐发展短板、破解发展难题方面,条例靶向破解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突出问题。严格对标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规范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明确各级政府扶持园区招商发展的职责,推动招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持续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开发区开展制度型开放创新,完善外商投资服务管理体系,支持打造国际合作产业园区,提升对外开放能级。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引导园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搭建校企、院企合作平台,深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开发区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
  在规范运行机制、提升治理水平方面,条例进一步完善开发区规范化管理体系。细化开发区更名、类型变更、区域调整、撤销等工作流程,统一规范审批程序。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制度,结合园区发展阶段实时优化下放权限,确保政策赋能精准适配发展需求。健全开发区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强化园区运营公司投融资、举债行为监督约束,全方位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保障开发区平稳健康运行。

构建“三位一体”开发区发展制度体系

  法治是发展的坚实保障,制度是提质的核心支撑。新修改的《山西省开发区条例》落地施行后,与《山西省“十五五”开发区发展规划》《山西省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有机衔接,构建起“一条例、一规划、一方案”“三位一体”的开发区发展制度体系,为全省开发区长远发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
  发布会上,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侯向军就条例落地落实作出专项部署。省商务厅将立足主管部门职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全方位推动条例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持续深化全域宣传解读,构建全方位宣传格局。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专题培训、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面向各市县、相关部门及全省开发区开展立体化宣传宣讲,精准解读条例核心条款和实施要求,推动全社会知晓条例、各主体落实条例,营造依法依规推动开发区发展的良好氛围。
  坚持统筹融合推进,放大制度叠加效应。将条例贯彻实施与开发区规划、改革实施方案深度融合,以法治制度为引领,聚焦产业升级、创新驱动、对外开放、集约发展、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督促各开发区聚焦主责主业,深耕主导产业、做强产业链条、培育新兴动能,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
  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充分发挥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作用,联动发改、工信、科技、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完善配套政策体系,有序推进赋权目录动态调整、社会事务清单管理、资产负债管控、存量土地盘活、规范招商发展等重点工作,构建协同高效、规范有序的开发区治理新格局,全力推动全省开发区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山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