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26-11-03
晋城市长护险将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
2026-11-03 11版 健康山西

本报记者 毛明辉

  10月28日,晋城市发布《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在职工长护险基础上将全市城乡居民纳入覆盖范围,实现长护险制度全覆盖,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保障。
  具体实施中,以市级统筹为基础推进实施,参保对象为晋城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按属地管理原则参保,基金统一建账、统筹使用。筹资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建立单位、个人、政府、社会多元筹资渠道,长护险费率为0.3%,未就业人员费率2027年减半,从0.15%起步,逐年过渡至2031年及以后的0.3%。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同比例分担,个人部分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退休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缴费;未就业人员由个人和政府同比例分担,18周岁以下人员跟随父母等法定抚养人参保、不单独筹资。政府对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和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的80%定额资助。
  待遇保障方面,经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通过失能等级评估认定的失能人员可享受待遇,起步阶段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服务方式包括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不设起付标准,基金在限额标准内按比例据实结算:居家护理就业人员支付75%、未就业人员支付55%,社区护理分别支付70%、50%,机构护理分别支付65%、45%;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就业人员16920元、未就业人员12240元,超出部分个人自费。基金原则上不直接发放现金,非护理费用、应由医保工伤及第三方承担的费用等不纳入支付范围。
  配套管理方面,执行国家统一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评估机构和长护服务机构实行定点管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基金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可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经办,依托全国医保信息平台长护险子系统实现一体化管理,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强化基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