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纳税的底线不容触碰
4月1日,税务部门公布5起偷逃税款被处罚案件,涉及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网络主播隐匿销售收入等行为,再次向社会传递出依法纳税的严肃性与重要性。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基本义务。从此次曝光的案件看,偷税手段可谓五花八门。比如:有公司在厂房转让时制作“阴阳合同”,在纳税申报时隐匿未开票部分收入;有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不开票少计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有网络主播通过虚构业务套取资金并回流的方式,将取得的个人劳务所得转换为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隐匿应税收入偷逃税款……不管是隐匿未开票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还是隐匿收入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都属于偷税行为,破坏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
必须明确,不开票收入绝不是法外收入。企业的经营活动一旦产生应税行为并取得收入,无论是否开具发票,都负有依法纳税申报的义务。而作为个人,也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如实申报应纳税额。税收是国家的根基,是民生的保障。全社会都应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积极践行依法纳税义务,让诚信纳税成为本能的自觉行动,共同为国家发展、民生改善贡献力量。 据《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