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违规用火 阳曲县6人被处罚
本报记者 陈彤
为持续加强对野外违规用火的严打严管态势,阳曲县公安局严厉打击辖区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连日来,该局依法查处5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件,行政处罚6人。
案例一:清明时节,因春季大风多发加之天气干燥,祭祀烧纸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重大火灾。4月2日,泥屯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村民周某、白某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执意上坟点火烧纸,存在极大的山林火灾隐患,违反了阳曲县发布的封山禁火令。阳曲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周某、白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4月3日,西凌井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案。经查,西凌井乡村民刘某于2025年4月2日上坟期间,不配合护林防火检查站工作,拒不执行阳曲县发布的封山禁火令,携带打火机进入坟地并吸烟。目前,阳曲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三:4月3日,凌井店派出所民警在凌井店乡大方山村巡查时发现村民贾某龙在田地中私自点燃秸秆。民警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将火扑灭,成功阻止火灾的发生。贾某龙对自己野外违规用火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贾某龙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4月4日,凌井店派出所民警在凌井店乡后街村巡查时发现李某刚在上坟过程中违规用火,民警立即制止,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经调查,李某刚对阳曲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令十分清楚,却心存侥幸,选择以身试法,在野外违规点火。对此,凌井店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刚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4月4日,黄寨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枣树湾村地里,一男子上坟期间,用打火机将一把枯草点燃用于点香时,不慎将周围的杂草引燃,被派出所民警发现,立即上前将明火扑灭。张某龙的行为违反了 《阳曲县人民政府2024年封山禁火令》的相关规定,经过民警的法律宣传和批评教育,男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以引以为戒。